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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R:谷歌、脸书76亿大罚单,中国企业能否独善其身?
在欧盟统一数据法案(GDPR)刚刚生效后不久,隐私保护组织noyb.eu分别代表4位欧盟公民向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的当地监管机构提起申诉,控诉Google, Facebook, WhatsApp ,Instagram四家公司违反GDPR的规定,请求对其发起进一步调查、确定其用户权利是否被侵犯,并请求禁止其相关数据处理行为,并处以惩戒性罚金。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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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型并购基金“并表与出表”的结构设计及相关案例解析
一、并购基金并表与出表问题简述 二、影响并表与出表的核心因素分析 三、有限合伙型并购基金并表与出表的结构设计 四、相关案例解析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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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的法律规制
近期,媒体报道了一位网友自述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据了解,他经常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订一个出差常住的酒店,长年价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通过前台了解到,淡季的价格在300元上下。他用朋友的账号查询后发现,果然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账号去查,还是380元。这种情况被媒体称为“大数据杀熟”。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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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目标公司拉上“对赌”的赌桌
自最高院在“对赌第一案——海富案”中,以司法裁判的方式认定对赌条款的效力后,以股权回购为条件的对赌条款被愈加广泛地运用于股权投资的交易安排中,但从以往案例来看,为防止目标公司持有自身股份而导致资本不当减少或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目标公司并不能作为股权回购义务的适格主体。那么真的没有办法将目标公司拉上“对赌”的赌桌了吗?最高院再审通联公司与新方向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对此给出了新的思路,本案中所涉股权回购义务人的选择、股权回购义务担保安排等,对于股权回购条款的设计均有极大的启发。
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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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解读
2018 年 6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并试行《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17 号,以下称“17 号文”),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本文将就 17 号文的主要方面做出解读如下:
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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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编”以后,非金融类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往何处去?
商务部办公厅在5月14日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及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的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的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保监会”),自2018年4月20日起,有关职责已由银保监会履行。
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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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丸计划在中国公司反收购适用问题研究
毒丸计划正式名称为“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由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Martin Lipton)于1982年发明,最初的形式就是目标公司向普通股股东发行优先股,一旦公司被收购,股东持有的优先股就可以转换为一定数额的收购方股票,从而防止公司控制权转移,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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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自然人能否成为油化品船舶的所有人”
船舶所有权作为物权之一种,首先应受民事法律特别是物权相关法律的调整。平等、自愿为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包括《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等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海商法》等物权相关法律均未限制自然人成为油化品船舶的所有人。
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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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资管新规下,结构化并购基金该如何搭建?
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正式生效,影响了百万亿资管的格局,同时也对并购基金的结构搭建、资金筹措等方面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之前业界通用的很多运作模式无以为继。有鉴于此,本文以我们目前正在推进的项目为例,为大家详细分析资管新规下结构化并购基金该如何搭建?
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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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席上的纳税人——大数据下2017年度全国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实证分析(一)
2017年度(以下称本年度),公开途径可以收集到的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共356件,相应税务行政裁判文书共550份[1],其中有169个案件只经过一审,187个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13个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本文将以案件(非裁判文书)作为分析对象,围绕纳税人进行统计分析,并得出相应结论。
2018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