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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监管盲区?—投资者必看境外所得合规指引

作者:全开明 洪一帆 袁苇 谢美山 2025-12-19

【摘要】近年来,各国执法与税务机构频繁针对加密货币开展调查与追缴,其“匿名性”“不可追溯性”正在迅速消解。英国“蓝天格锐”案中,源自中国非法集资案的61000枚比特币在英国被追踪并扣押,主犯于2025年9月在伦敦法庭认罪。可见,加密货币并非“无法监管”的法外之地,无论资金隐藏在个人钱包还是通过复杂手段清洗,最终都未能逃脱监管。2025年以来,中国税务机关依托金税四期与CRS(共同申报准则)等系统,构建起境内数据穿透与境外信息回流的监管闭环,对包含加密货币在内的个人境外所得实施常态化精准监管。本文指出,监管升级是政策完善、技术赋能与国际协作共同推动的必然结果。纳税人若未依法申报境外收入,将面临补税、滞纳金、罚款乃至刑事责任,且普遍存在“境外已完税不申报”等认知误区。文章进一步区分加密货币持有者、普通投资者与高净值人群,提出相应合规策略,强调主动申报、准确计算与善用税收协定是关键。在全球税务透明化趋势下,合规申报已成为跨境资产配置不可或缺的安全底线。


【关键词】加密货币 境外所得 税收征管 纳税合规 高净值人群 


一、从加密货币案件中看监管信号


近年来,除对普通的境外收入的申报稽查之外,国家对加密货币这种较为新颖的资产的监管也层出不穷。例如,蓝天格锐 430 亿诈骗案就涉及比特币监管的问题,蓝天格锐公司及其实控人钱志敏以 “比特币挖矿”“智能科技” 和 “养老项目” 为噱头,承诺每天高达 160 元的固定分红,宣称 “只赚不赔”,诈骗金额约430 亿元人民币,涉及约 13 万名投资者,遍布中国 31 个省市,主犯钱志敏在蓝天格锐被查前将巨额资金转换为比特币,持护照潜逃英国,后来英国警方查获其6.1 万枚比特币,并且钱志敏在英国和迪拜购置的多处房产也已被英国皇家检察署 (CPS) 冻结。


从以上案件不难发现,针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已然加码,加密资产从业者、普通投资者、高净值人群等又该如何应对这波监管升级潮?事实上,从2025年境外收入的补税潮的视角切入会发现,这些动作并非税务机关的临时起意,而是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的CRS(共同申报准则)与我国金税工程和逐步完善的法律体系共同作用下,为推动国家间系统化、常态化地自动交换税务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提升全球税收透明度,打击跨境逃避缴纳税款的一项“常态化精准监管”。在严监管的背景下,寻求其境外所得合规申报与缴税才是投资者的唯一出路。


二、监管三大核心逻辑的深度解读


针对包含加密货币在内的境外所得的涉税监管之所以突然升级,核心逻辑主要在于国际逻辑、政策逻辑和技术逻辑三个方面。


第一,从国际逻辑出发,全球税务透明化趋势是不可逆的,对跨境收入的监管在未来将不再处于盲区,这并非中国单独推进监管升级,而是多国及国际组织共同推动的全球治理方向。当前,各国正加速构建境外所得和加密资产相关征管体系,国际层面的制度协同也持续深化。例如,英国HMRC发布的于2025年7月16日生效的《2025年国际税收合规(修正)条例》,条例对CRS适用范围进行扩大,将电子货币产品纳入了申报范围;经合组织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AEOI)对金融账户的报送相关要求进行规定;美国FATCA(海外账户纳税合规法案)在全球范围内建立海外资产强制申报制度,实行双重监管。透明化已成全球共识,以OECD为代表的国际组织正在不断升级和完善全球税务透明体系。该体系涵盖主管当局间协议范本(MCAA)、通用报告标准(CRS)、国别报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ing)等,形成多层级的申报网络。


在加密货币这一新兴领域,美英两国的监管进程处于全球领先地位:2023 年 6 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加密货币交易所 Coinbase 提起诉讼,指控其自 2019 年起提供的自托管钱包服务(Coinbase Wallet)构成非法经营加密资产证券业务,认为 Coinbase 作为加密货币交易中间人赚取了数十亿美元收益,却逃避了保护投资者的相关披露要求;英国方面,财政部拟定的新规计划于 2027 年正式实施,将加密货币交易及相关服务全面纳入现有金融监管框架,由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统一监管 。 届时,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包括交易所、托管机构、数字钱包服务商等)将被视同传统金融机构,需遵守一致的透明度、报告及运营标准,并完成 FCA 合规注册;同时,英国政府还计划禁止加密资产用于政治捐款,以此防范资金来源不明及洗钱风险。


第二,从政策逻辑出发,我国法律体系逐渐完善,大量法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已构建起从“原则性规定到细则性条款”的完整境外所得税收法律体系,使监管行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自2018年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中国税收居民需要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缴税”的原则后,2020年国税总局接续发布《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细化了境外所得征管规定,明确了来自境外的所得有哪些、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以及抵免额和饶让抵免如何确定等细节问题;2025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再次强调境外所得需据实申报。《税收征收管理法》同样强调对所得的征管,规定关联交易等方式恶意减少所得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刑法分则中还有对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等行为的相关条款。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完整彰显了对于境外所得的监管升级在政策方面已具备成熟度,法律体系的闭环意味着加强监管已是政策落地执行的必然结果。


第三,从技术逻辑出发,如今强大的技术工具让相关法律及政策得以高效执行,其中金税四期和CRS是两个核心技术引擎。金税四期工程旨在构建“全景式”数据网络,核心在于实现跨部门数据的深度共享与联动。依托金税四期,税务部门不仅能掌握企业的发票和申报数据,还能通过与银行、工商、公安、海关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整合个人支付数据、资金流水、出入境记录等。这相当于为每位纳税人绘制了精准的“税务画像”,使得资金跨境流动的痕迹清晰可循。CRS负责打通境外信息的回流通道,它是获取境外金融账户信息的关键国际机制。通过CRS,中国税务机关能自动获取中国税收居民在境外(如中国香港、新加坡、瑞士等100多个CRS参与国和地区)的金融账户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账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金融资产出售产生的收入等。例如,一位内地居民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股票交易和分红记录,每年都会通过CRS机制交换回内地税务机关,由内地税务机关对其来自港股的股息红利所得进行征税。在金税四期和CRS两大系统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境内数据穿透 叠加境外信息回流的监管闭环,让境外资产与收益几乎无处可藏。


中国承诺将于2014年9月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并于2018年9月首次根据CRS框架对外交换非居民账户相关信息。在CRS(共同申报准则)框架下,中国税务机关能够通过国际信息交换机制,获取中国税收居民在境外金融机构持有的账户核心信息。这些信息通常包括账户持有人的姓名、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年末账户余额或净值,以及年度内产生的利息、股息收入和金融资产转让所得等。具体流程大概是境外金融机构向所在国税务机关报送上述信息,再由该国税务部门与中国税务机关进行定期自动交换。截至2025年3月,全球已有1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并实施CRS。仅2024年,全球通过该机制交换的金融账户信息就超过2.5亿条,并据此追缴税款超过800亿美元。中国已将CRS规则融入国内税收管理体系,并与包括英国、新加坡、瑞士在内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常态化的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关系。这一国际税务信息共享机制,为中国税务机关识别居民个人未申报的境外收入提供了关键数据支持,显著提升了跨境税源监管的精准性和全面性。


在全球税收政策趋同、监管技术升级与国际协作深化的综合影响下,传统被视为“避税天堂”的地区,如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也不得不适应新的国际规则,相继推出本地化的合规法规。例如,开曼群岛在2024年7月31日正式生效的《2023年实益所有权透明度法》中建立了实益所有权登记制度,强化了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的收集与披露要求。这类措施使得通过复杂离岸架构隐藏真实所有人身份、逃避税收监管的运作空间被大幅压缩。


国际税收透明化的整体趋势,正推动这些司法管辖区逐步走向更高标准的合规与信息披露,传统避税安排的可行性因此显著降低。


三、未依法申报的法律后果分析


(一)未申报的法律后果


未依法申报或虚假申报、逃避对跨境所得申报缴纳税款会面临行政机关的处罚,未缴纳税款达到一定数额的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居民纳税人适用的是递进式的惩戒机制。未申报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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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外所得监管的常见三大误区


实践中,很多未申报的情形并非故意隐匿收入,而是对申报范围、申报内容存在误解。本文所列的三个误区是较为典型的情况,以此澄清。


误区一:“加密资产交易是征税盲区”。实际,这个“盲区”正在迅速消失。国际上,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2022年10月10日已推出 “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 ,旨在将加密货币交易纳入全球税务信息自动交换网络。CARF 规定参加加密货币交易的客户需要向 CASP (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提供一份自我证明(Self-certification),用于确认客户的税收居住地和其他相关信息。CASP凭CASP获取的客户税务信息,向税务机关报告客户的加密货币持有和交易情况。中国内地的加密资产税务处理虽然当前仍存在许多争议点,如对于境外持续运营的商业化挖矿行为按偶然所得抑或财产转让所得尚有争议。


误区二:“境外已完税就不用申报”。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想法。即便我国税收居民已在境外缴税,仍有义务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申报时凭境外完税凭证,依法申请税收抵免。如果不向境内税务机关申报,即使纳税人有抵免权或在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为零,也依然构成违规。


误区三:很多人误以为只有高净值人群才会受到税务监管。实际上,税务风险核查的覆盖范围早已拓展至更广泛的群体。从近年来税务机关公布的部分案例来看,因境外所得或涉税问题被要求补税的金额,从十余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涵盖了中等收入者与高净值人士等多个层次。税务部门通常采用“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递进式工作流程来应对涉税风险。这表明,无论个人收入水平如何,如果存在境外金融账户信息通过CRS机制被交换回国,或境内资金流水出现明显异常,都可能进入税务监管的视野,继而引发核查程序。


四、分场景合规指南: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合规


(一)加密货币持有者


由于比特币作为加密货币的典型代表,本文以比特币持有者合规策略为主。


我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核心是 “持有合法、交易禁止、政策明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加密货币(如比特币等)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比特币被定义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而非货币或金融投资产品。持有者需在灰色地带坚守合规底线,核心合规要点如下:


第一,明确合法与违法的边界。单纯持有不违法,需留存资产来源凭证;严禁参与任何交易炒作,如通过境内外交易所(含翻墙访问)买卖加密货币、场外(OTC)点对点交易、利用加密货币质押生息或融资、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及相关衍生活动。此类行为已被于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禁止,禁止用于洗钱等非法用途,规避非交易类变相价值转移行为,杜绝触碰法律红线。 


第二,做好资产与税务合规。持有境外加密资产需按规定如实申报,留存资产来源、境外纳税凭证,梳理资产明细适配全球税务透明化趋势;历史存在漏报、违规未申报的,主动补充申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降低处罚风险。


第三,强化存储与风险防控。优先通过去中心化硬件钱包合规存储,妥善保管私钥;不借予他人使用,警惕接收涉案资产,防范关联违法风险;收到监管核查时如实配合,备好资产持有轨迹证明材料。


第四,理性对待加密货币资产价值,研读适配政策,摒弃炒作预期;紧盯国内监管细化及全球税务透明化政策动态,按需调整操作;需变现可等待合规渠道出现,或在投资者具备合法境外身份后按境外国家的规定处置,复杂情况可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


(二)普通境外收入持有者


这类人群的核心在于流程合规,确保每一笔境外收入都进入申报系统。自查备案,梳理境外金融账户,列出所有境外账户。按税法规定,境外所得类型不同依据的计税规则差异显著,核心区分如下:1.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 比例税率;2.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 比例税率;3. 劳务报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按年度合并计税(减除 20% 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适用 3%—45% 超额累进税率)。在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如实填写并申报境外所得。


在申报境外所得时,正确进行税收抵免是关键。若境外收入持有者的收入已在来源国缴纳税款,需妥善保存纳税凭证。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时,可凭此凭证申请税收抵免,以避免被双重征税。若申请饶让抵免,在申报时需要一并提交税收协定的相关条款说明,以及来源国税务机关出具的减免税证明文件。


(三)高净值人群


高净值人士税务合规的核心是扎实做好自查自纠,确保涉税信息完整准确、风险可控。核心流程及要点简化如下,如需详细指引,可查阅团队 2025 年 5 月 17 日发布的《境内人士海外收入涉税合规指引》


第一,评估涉税风险等级。根据自查结果,对涉税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并制定针对性应对策略。对于高风险项目,例如隐匿收入、收入申报不实类高风险事项,应及时组织专业团队核算相关财务数据和交易记录,计算应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金额。此外,深入研究税务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判断是否符合主动公开制度,若符合则应积极主动向税务部门说明情况并补缴税款,争取从轻处罚;对于中低风险项目,例如政策理解失误、申报错误等中低风险项目,应及时寻求政策专业服务机构的支持,为后续处理或纠纷解决提供依据。


第二,对于拥有跨国工作、生活或资产的高净值人士而言,合理规划自身的税收居民身份是税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各国判定税收居民的标准不同,个人可能因家庭、事业、居住等因素,在客观上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国家的税收居民身份认定标准,从而面临被双重征税的风险。税收居民身份通常并非仅凭国籍或单一事实判定,而是综合考量个人的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所以及国籍等多个因素,也就是国际上常用“加比规则”,该规则按照上述因素的优先顺序进行判断。因此,在进行家庭与事业的全球布局时,应提前审视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的身份背景、居住安排与经济活动重心。通过专业筹划,明确一个与之最紧密关联的税收管辖区,可以有效避免因身份重叠导致的不合理双重征税,使全球税务安排更加清晰、合规。


五、合规是跨境资产配置的“安全底线”


2025年,境外税务监管的“分水岭”特征已非常明确。精准化、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管已成为定局,且未来只会更加严格。在这种趋势下,“隐匿境外所得”不再是选项,“加密货币”更不会是漏网之鱼,在数据共享(金税四期)与国际合作(CRS)的天网下,信息不对称已不复存在。


既然税务监管趋势严格化已成必然,合规工作必须前置。其中,税务合规的核心,应从“如何隐藏”转向“如何合规、优化地申报”。所有安排都应建立在真实商业实质和充分法律依据之上。所谓的“降本”是在于选择:要主动适应、提前规划的成本,远低于事后被稽查带来的补税、高额滞纳金、罚款乃至刑事风险的综合成本。合规本身,就是跨境财富最坚实的屏障。 面对不可逆的征管透明化浪潮,主动拥抱规则、构建防御性合规体系,是守护财富安全与传承的理性选择。


本文撰写高定谱、马怡涵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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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亓宁.依法依规申报境外所得及时防范化解涉税风险[N].第一财经日报,2025-07-11(A03).

[2]陈悦.境外收入如何缴纳个税[J].理财周刊,2019,(23):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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