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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新法迭代与风险应对:房建、破产与税务跨专业实务研讨会”在郑州成功举办

 2026-07-1397
[摘要]2026年7月10日,锦天城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专业委员会、税法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新法迭代与风险应对:房建、破产与税务跨专业实务研讨会”在郑州办公室圆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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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锦天城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专业委员会、税法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新法迭代与风险应对:房建、破产与税务跨专业实务研讨会”在郑州办公室圆满举行。来自锦天城各地办公室的律师同仁齐聚一堂,围绕建筑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背景下三大领域的交叉前沿问题展开深入交流与实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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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锦天城高级合伙人、郑州办公室党委书记李韬律师进行开场致辞。李律师表示,正值郑州分所成立十周年,他对参与郑州分所系列活动的事务所同仁表达诚挚感谢。回顾发展历程,他坦言郑州办公室曾经历瓶颈与低谷,但始终保持学习与反思,持续推进能力建设。作为省内首批入库的十大规模强所之一,郑州办公室在行业波动中保持体量稳定,持续巩固区域市场优势与专业壁垒,近年来斩获多项荣誉。随后,他围绕新司法解释及挂靠等热点议题,呼吁与会律师建立新思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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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高级合伙人、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专业委员会总召集人张宇坤律师主持上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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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的研讨聚焦于新税法背景下房建与破产领域的涉税合规与争议应对。锦天城合伙人单春利律师以《工程款裁判结果落地后的税务处理:纳税时点、开票争议与特殊场景应对》为题,从问题提出到纳税时点,再到开票争议以及特殊场景,系统梳理了工程款裁判结果落地后的税务处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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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张集森律师就《审计与财政评审条款的博弈——承包人突破审计结论的司法路径》进行主题演讲,指出行政审计与财政评审在性质上属于政府资金监管行为,不同于合同履行中的民事结算,仅凭合同约定的评审结果不足以对抗法院裁决。若结果与合同约定明显不符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超期出具,承包人可申请司法鉴定等途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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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总召集人王芳律师以《解释二新规落地:挂靠法律关系与权利路径重构》为题,对《建工司法解释二》第3、4、5条展开研讨。第三条明确挂靠合同无效,被挂靠方无权收取挂靠费;针对已付挂靠费是否返还的争议,倾向认为原则上不予返还,以防止变相纵容挂靠乱象。第四条指出,发包人不知情时挂靠人无权直接主张工程款,发包人知情时挂靠人可请求折价补偿。第五条就表见代理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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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歇过后,锦天城资深律师何海旺以《EPC“结算天花板”之争——从限额设计与结算条款理解看争议评审的破局之道》为题,介绍了争议评审作为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适用于涉及多方利益、难以通过诉讼解决的大型项目争议。该机制已在部分省市政府项目中得到应用与认可,未来有望成为合同中的前置性争议解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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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入自由交流环节,与会律师围绕实际施工人与建筑企业的权责博弈展开讨论。针对供应商起诉时企业能否将施工人列为第三人、企业收款后能否向施工人主张权利等争议,律师建议企业应深度参与合同签订、履约、结算全流程,强化过程管控。此外,以施工企业破产案为例,法院认定工程款须归入破产财产而非直接支付实际施工人,凸显程序与实体权利叠加时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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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破产委总召集人张宇坤律师做上午场活动小结。张律师指出,破产案件数量与地方经济活力及法治水平正相关,破产制度的核心在于促进市场要素资源的高效配置。基于此,破产法正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法商融合,从业者需向复合型职业经理人转型,全面掌握税务、安监等政企知识。管理人应聚焦资产盘活与危机化解,房建与PPP项目将成为未来业务蓝海。在内部治理方面,专委会提出“集约管理、集团获客、集中攻坚”的发展构想,并在跨地域、跨专业业务中先行试点公司化运作。此外,应积极利用大模型深挖客户数据,推动业务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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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合伙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召集人王娜律师主持下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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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议程聚焦破产重整前沿实务与建工权利保障。锦天城高级合伙人、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专业委员会郭锐律师分享了《大型房企破产重整与集团公司合并+跨境破产的实践路径与经验启示》。郭律师分析了上市房企特殊重整模式及复合投资人联合体;指出购房者优先权在破产中常被调整为普通债权,并介绍了上海三中院的突破性裁定;在跨境破产领域,分享了香港与内地协作试点进展及指定香港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创新机制。他认为该领域具备显著业务潜力,掌握司法资源与跨境协作机制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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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合伙人李耀辉律师进行了《大型房企司法重整的实践困境》的主题演讲,聚焦房企破产重整实务。当前房企破产案件高度复杂,核心导向为“保交楼优于一切”,建议善用共益债等金融工具推进复工。建工债权保护须严守行权期、争取公益债务认定、紧盯评估报告。破产法修订强调早期拯救,律师应提前布局抢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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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熊刚律师通过《建工司法解释二出台后,实际施工人何去何从?》这一议题,围绕“实际施工人”的认定与权利行使展开研讨。熊律师厘清了实际施工人的广义与狭义概念,并总结其认定要素主要包括资金投入、组织施工、工程交付等。在代位权行使方面,指出现行司法解释在实践中面临“未结算”、“多层穿透”等问题,并探讨了“债权转移”等新策略路径,为实际施工人权益保障提供了多元化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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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合伙人、税法专业委员会召集人于喆律师以《新形势下房建与破产领域的税务合规与争议解决的一些思考》为题进行分享。于律师指出,在企业投融资并购、破产清算等环节,律师需对涉税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并提供合规方案。在处理税务争议时,律师可通过沟通、复议等方式,在确保方案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推动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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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歇过后,锦天城合伙人侯志欣律师分享了《从结案到结款:建工律师诉讼服务的迭代升级之路》,面对案件执行难、胜诉后回款难的现实困境,建工律师正从传统的“诉讼服务”向“诉讼+执行”一体化模式迭代升级。新模式强调在谈判和诉讼前即介入执行环节,通过检索被执行人信息、分析资产状况等方式,提前制定执行方案并评估回款可能性,从而增强法律服务的实效性与客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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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夏娜律师就《施工总包方在发包人破产中的权利保障:工程款债权与建工优先权的实现路径》进行了深入解读。夏律师通过对权利基础、行使规则、实现路径、权利顺位、实务问题的剖析,阐述了破产案件处置关乎企业重生与民生保障,建工优先权与破产程序交织,极易产生期限认定、权利对抗、工程款拆分、烂尾楼处置、农民工工资等争议,管理人在办案过程中需精准把控权利边界,妥善平衡各方利益,协助人民法院及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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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朱詠梅律师演讲的题目为《高速公路破产重整的税务与工程款特别问题》。朱律师以南阳高速公路破产案为例,分享了税务处理与工程款优先权两大实务议题,将高速公路破产重整不是单纯的法律程序,而是税务、工程、法律、金融的交叉战场这一观点及所涉难点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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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交流环节中,与会律师围绕挂靠人权利主张、税务处理与资产保全等实务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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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入总结发言阶段。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房建委总召集人王芳律师以南京房建业务逆势增长为例提振信心,建议关注政府审计与财政评审新规带来的市场机会。王律师指出,律所应定位高标的EPC等复杂案件,同时坦言涉外工程法律服务存在人才缺口。她强调,律师需培养“商法融合”能力,在破产重整中具备引入投资人、规划融资退出路径等综合服务能力。最后引用“信心比黄金更重要”作结,代表三个专业委员会向乔迁新址的郑州分所致以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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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李韬律师作总结发言。他强调了新办公室的区位优势,本地市场的广阔体量,呼吁团队积极抢占市场机遇。最后,他回顾了郑州分所参与总所活动的往事,为整场活动画上温馨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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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全面覆盖了当前房建、破产与税务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与会律师紧扣议题展开讨论,充分展现了锦天城律师在跨专业法律服务领域的综合实力与专业协同能力。研讨会圆满落下帷幕,为与会律师提供了宝贵的跨专业交流平台,也为应对新法新规带来的实务挑战凝聚了共识、开拓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