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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德邦-九洲新世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12月29日,由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支行作为监管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作为托管银行、常州九洲新世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的“德邦-九洲新世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在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价系统”)成功设立,产品规模4.3亿元,分为优先A级五档、优先B级一档和次级一档。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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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德邦-九洲新世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12月29日,由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支行作为监管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作为托管银行、常州九洲新世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的“德邦-九洲新世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在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价系统”)成功设立,产品规模4.3亿元,分为优先A级五档、优先B级一档和次级一档。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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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代理“金晓电子”顺利通过股转公司审查
2015年12月23日,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江苏金晓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晓电子,股票代码:835485)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同意,成功登录新三板。作为智能交通领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金晓电子利用新三板的契机进入资本市场,迎来其发展史上的又一重大里程碑。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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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代理“金晓电子”顺利通过股转公司审查
2015年12月23日,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江苏金晓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晓电子,股票代码:835485)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同意,成功登录新三板。作为智能交通领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金晓电子利用新三板的契机进入资本市场,迎来其发展史上的又一重大里程碑。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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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代理“金晓电子”顺利通过股转公司审查
2015年12月23日,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江苏金晓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晓电子,股票代码:835485)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同意,成功登录新三板。作为智能交通领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金晓电子利用新三板的契机进入资本市场,迎来其发展史上的又一重大里程碑。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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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12月28日,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和承销商的“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本专项计划由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腾冲苏电龙川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计划管理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该专项计划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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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12月28日,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和承销商的“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本专项计划由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腾冲苏电龙川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计划管理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该专项计划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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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成功高效地帮助客户解决知识产权争议
近日,本所合伙人刘民选律师代理中国知名房地产企业,就其商标及企业字号受到侵害提起诉讼,我方充分举证了客户商标及企业字号的权利基础和知名度方面的证据,使得我方在调解阶段即获得了协商优势地位。在调解过程中,刘民选律师向法官和对方明确了我方的调解方案,同时有技巧地说服对方停止侵害我方商标和企业字号的行为,并打消了对方对于自身停止使用涉案字号的种种顾虑。最终,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从立案到调解书生效整个过程用时仅一个月即迅速结案,我方以极高的效率成功帮助客户维权。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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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成功高效地帮助客户解决知识产权争议
近日,本所合伙人刘民选律师代理中国知名房地产企业,就其商标及企业字号受到侵害提起诉讼,我方充分举证了客户商标及企业字号的权利基础和知名度方面的证据,使得我方在调解阶段即获得了协商优势地位。在调解过程中,刘民选律师向法官和对方明确了我方的调解方案,同时有技巧地说服对方停止侵害我方商标和企业字号的行为,并打消了对方对于自身停止使用涉案字号的种种顾虑。最终,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从立案到调解书生效整个过程用时仅一个月即迅速结案,我方以极高的效率成功帮助客户维权。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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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代理中国企业与法国著名企业专利侵权诉讼案件
近日,我所合伙人刘民选律师代理一客户进行三件专利侵权二审诉讼案件,大获全胜。此案客户在对方提起二审后,已经多番打听并与一北京知名律所达成合作意向,但在与刘律师会谈并分析案情后,毅然决定由本所代理此案,我方也不负客户期望,在本案二审中胜诉。值得一提的是,此案中,不但我方客户对本案代理过程及结果满意,并且该案主审法官对我方专业能力也表示高度赞许。
2015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