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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上市公司收购实务与案例分析”主题讲座圆满谢幕
2016年7月13日上午,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杨莹律师作为主讲人参加了由市科委举办的2016年“金桥之友”科技金融大讲堂第十五期活动,杨莹律师以“上市公司收购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题进行了详细讲解。来自本市的科技型企业负责人、金融机构负责人及部分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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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举行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金融创新学术交流研讨会
2016年7月14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在上海中心大厦举行了关于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金融创新解析的学术交流研讨会。本次会议由锦天城金融专业委员会组织,邀请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跨境人民币业务部副处长林华昌博士参会做主旨发言,多地分所通过远程视频会议参与本次研讨会。
20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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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举行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金融创新学术交流研讨会
2016年7月14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在上海中心大厦举行了关于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金融创新解析的学术交流研讨会。本次会议由锦天城金融专业委员会组织,邀请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跨境人民币业务部副处长林华昌博士参会做主旨发言,多地分所通过远程视频会议参与本次研讨会。
20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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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应邀为SMG东方广播中心提供版权事务培训
2016年6月22日,本所资深律师董文涛博士应邀为SMG东方广播中心提供版权事务培训,培训主题为《新媒体环境下音频著作权的保护》。董律师结合当前文化产业大背景,对传统“广播组织”及互联网“网播组织”的音频节目著作权问题展开论述,内容包括广播组织的权利及其边界、广播组织播放作品的法定许可、网络直播的法律性质等等。一方面,董律师结合相关音频版权侵权案例,建议广播电台要提高版权意识,特别是在新媒体环境下更要防范侵权风险;另一方面,董律师认为广播电台兼具著作权人、广播组织者、表演者、录音制作者等多重身份,在节目及其广播信号被网站、音频APP等新媒体平台盗播、盗链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侵权行为以不同权利主体身份展开维权,主动出击。SMG东方广播中心旗下13套广播频率(比如899驾车调频、动感101、Love Radio等)的总监、副总监、总监助理及节目监制等五十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20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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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应邀为SMG东方广播中心提供版权事务培训
2016年6月22日,本所资深律师董文涛博士应邀为SMG东方广播中心提供版权事务培训,培训主题为《新媒体环境下音频著作权的保护》。董律师结合当前文化产业大背景,对传统“广播组织”及互联网“网播组织”的音频节目著作权问题展开论述,内容包括广播组织的权利及其边界、广播组织播放作品的法定许可、网络直播的法律性质等等。一方面,董律师结合相关音频版权侵权案例,建议广播电台要提高版权意识,特别是在新媒体环境下更要防范侵权风险;另一方面,董律师认为广播电台兼具著作权人、广播组织者、表演者、录音制作者等多重身份,在节目及其广播信号被网站、音频APP等新媒体平台盗播、盗链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侵权行为以不同权利主体身份展开维权,主动出击。SMG东方广播中心旗下13套广播频率(比如899驾车调频、动感101、Love Radio等)的总监、副总监、总监助理及节目监制等五十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20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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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养老产业促进会组织中国(太原)国际健康养老产业博览会会展方案评审,锦天城律师为老服务保驾护航
2016年6月22日,由太原市养老产业促进会主办的中国(太原)国际健康养老产业博览会会展方案评审会议在促进会发起单位上海锦天城(太原)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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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养老产业促进会组织中国(太原)国际健康养老产业博览会会展方案评审,锦天城律师为老服务保驾护航
2016年6月22日,由太原市养老产业促进会主办的中国(太原)国际健康养老产业博览会会展方案评审会议在促进会发起单位上海锦天城(太原)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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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养老产业促进会组织中国(太原)国际健康养老产业博览会会展方案评审,锦天城律师为老服务保驾护航
2016年6月22日,由太原市养老产业促进会主办的中国(太原)国际健康养老产业博览会会展方案评审会议在促进会发起单位上海锦天城(太原)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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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应邀为上海自贸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办法》自2014年10月15日起施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素平律师应自由贸易区邀请,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结合商务部反垄断审查的具体流程、审查系统等实务,就此办法的具体操作路径和细则等问题对自贸区进行了咨询、指导服务。涉及区内企业的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和执法。
201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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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应邀为上海自贸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办法》自2014年10月15日起施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素平律师应自由贸易区邀请,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结合商务部反垄断审查的具体流程、审查系统等实务,就此办法的具体操作路径和细则等问题对自贸区进行了咨询、指导服务。涉及区内企业的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和执法。
2016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