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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协助“东尼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2021-08-312301
[摘要]2021年8月30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尼电子”,证券代码“603595”)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2021年8月30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尼电子”,证券代码“603595”)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东尼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46,84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年产12万片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东尼电子于2017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及其他金属基复合材料的应用研发、生产与销售,现阶段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医疗、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湖州市重点骨干企业、湖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湖州市企业技术中心、湖州市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合伙人裴礼镜、魏栋梁,律师周末,律师助理刘美辛、杨玉玺组成的律师团队接受东尼电子的委托,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在项目经办期间,锦天城律师以一贯严谨高效的工作风格,细致认真的服务态度获得了客户的肯定及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