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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代理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6-03-302827
[摘要]2016年3月30日,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豫金刚石;股票代码:300064)2015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6年3月30日,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豫金刚石;股票代码:300064)2015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于2010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人造金刚石及其原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人造金刚石合成设备的研发。公司以“一克拉忠诚大于无限”为核心价值观,坚持走产、学、研紧密结合的道路,通过自身努力积极进行科技攻关,掌握了合成人造金刚石工艺及相关设备、原辅材料的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金刚石大单晶项目,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成为全球重要的人造金刚石生产基地、打造从设备—原辅材料—人造金刚石产品—人造金刚石制品的一流企业”的发展愿景。


豫金刚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的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5.88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700万克拉宝石级钻石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豫金刚石2015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项目由本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合伙人李攀峰、律师陈沁妍组成的项目团队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