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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新潮实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5-09-222548
[摘要]2015年9月21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潮实业,证券代码:60077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组委员会审核。

2015年9月21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潮实业,证券代码:60077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组委员会审核。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11月上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作价人民币22.1亿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本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合伙人王青松、张知学等组成的锦天城律师团队为新潮实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