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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中国银行间市场首单信托型收益权类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7-09-274016
[摘要]2017年9月20日,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首期成功发行。

2017年9月20日,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首期成功发行。本期资产支持票据由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及发起机构,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和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发起设立,是中国银行间市场首单信托型收益权类资产支持票据。本项目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家主承销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基础资产为发起机构合法享有的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在特定收款期间的特定金额的车辆通行费收益权。本项目通过设置优先/次级结构、差额支付、连带责任担保等机制实现内外部的信用增级。


本项目注册金额为10亿元,首期发行金额为5.27亿元,其中优先01档(评级AAA),发行金额为1.7亿元,票面利率为4.53%;优先02档(评级AAA),发行金额为1.7亿元,票面利率为5.29%;优先03档(评级AAA),发行金额为1.6亿元,票面利率为5.48%;次级发行金额为0.27亿元,由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自持。


本项目的成功落地,体现了交通银行总分行及子公司之间的良好协作,显示了交通银行服务客户的效率和决心,提升了交通银行投行业务的品牌形象,此次创新产品的探索,标志着交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也为银行间市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李宪明周永胜,资深律师吴海郎,律师助理王忠旸、方海龙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主定义表、信托合同、服务合同、资金保管合同、差额支付承诺函、保证合同、承销协议等全套文件的起草、审阅和修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