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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浦东土控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017-03-302857
[摘要]2017年3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上证债(审)【2016】314号文核准,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土控”)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7年3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上证债(审)【2016】314号文核准,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土控”)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


浦东土控是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的新区重点国有企业,具体承担浦东新区辖区范围内的一级土地开发、土地储备、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的土地综合性国有企业,也是本轮上海市国有企业“混改”的重点企业。本所律师在对《关于房地产业公司债券的分类监管方案(试行)》充分解读的基础上,结合发行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发行人不属于监管范围提出了书面法律意见,该意见亦取得了监管机关的认可。


本所高级合伙人尹燕德律师、律师李静赵辰恺等组成的工作团队为浦东土控首次在上交所取得30亿公司债发行核准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