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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襄助华建集团实施上海市管上市企业集团第一单股权激励计划

 2019-04-154189
[摘要]近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29,以下简称“华建集团”)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近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29,以下简称“华建集团”)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华建集团在本次激励计划中共向公司339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291.9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86元/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和技术骨干、其他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员工。本次华建集团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标志着华建集团实现整体上市后的首期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落地,华建集团也成为了第一家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上海市管上市企业集团。

 

华建集团首期股权激励的探索及成功实施,有利于推动监管企业加快构建与发展战略相协调、与创新转型相匹配、与市场规则相适应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形成企业、股东和公司核心骨干利益共同体,从而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动力,做强做大国有资本,促进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鲍方舟律师、资深律师陈炜律师、乔辰安律师及律师助理王添翼组成的律师团队为华建集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