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助力“金信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2022-11-152819
[摘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协助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信诺”,证券代码“30025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协助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信诺”,证券代码“30025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金信诺于2011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上市公司,专注通过践行军民融合的持续创新以及基于5G智联网的前瞻布局为全球多行业、多领域的核心客户提供实现从普通连接到有效连接转型、从有效连接到价值连接延伸的全系列信号互联产品、方案和服务。金信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500.00万元,拟用于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件生产项目、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杜晓东、杨文明、韩美云,合伙人孙民方,律师周奋、王成昊、肖荣涛,项目组成员南宇宁组成的律师团队接受金信诺的委托,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团队凭借严谨认真的服务态度获得客户的高度信任与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