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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5-12-313474
[摘要]2015年12月28日,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和承销商的“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本专项计划由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腾冲苏电龙川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计划管理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该专项计划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015年12月28日,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和承销商的“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本专项计划由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腾冲苏电龙川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计划管理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该专项计划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自备案制施行以来,以电费收入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多为热电、煤电和生物质电行业,本专项计划为国内市场上首单水电资产证券化项目。


本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为人民币8.6亿元,期限为9年;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给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AA级评级。本专项计划安排了优先级/次级结构化分层、超额现金流覆盖、差额补足、保证担保、特别强制赎回、基础资产回购等信用增级方式。


在年末资金紧张、融资成本高的背景下,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加权平均票面利率仅为4.51%,创近期资产证券化产品票面利率新低。


本所高级合伙人李宪明李宪英,律师梁莎莎、王忠旸等人组成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包括进行交易结构设计、起草法律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