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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资讯 > 交易案例 > 锦天城代理济南玫德再获欧洲法院胜诉

锦天城代理济南玫德再获欧洲法院胜诉

 2019-10-143734
[摘要]2019年9月20日,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 of the European Union)就济南玫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济南玫德”)诉欧盟委员会关于玛钢管件反倾销措施案再次做出裁决,判决济南玫德胜诉,撤销欧委会对济南玫德的反倾销措施。

2019年9月20日,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 of the European Union)就济南玫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济南玫德”)诉欧盟委员会关于玛钢管件反倾销措施案再次做出裁决,判决济南玫德胜诉,撤销欧委会对济南玫德的反倾销措施。


此案要追溯到2012年立案的反倾销调查。2013年5月13日,经过一年的调查,欧盟理事会发布对中国玛钢管件反倾销调查结果,对济南玫德征收40.8%的反倾销税。面对如此高税,济南玫德维持了对欧盟市场继续出口,并将该措施诉至欧盟普通法院。最终于2016年6月30日,基于倾销幅度计算披露的程序问题,济南玫德推翻了欧委会的反倾销裁定,取得第一次胜诉,欧盟海关对济南玫德产品过去三年征收的2000多万欧元反倾销税得以全部退回。在法院败诉后,欧盟委员会重启了对济南玫德调查。在再调查中,经过三次听证会和多次书面抗辩,欧委会不得不向济南玫德披露替代价正常价值的计算,并于2017年6月28日公布了再调查结果,裁定济南玫德的税率为39.2%。2017年9月25日,济南玫德不服该裁定,又将欧盟委员会诉至欧洲普通法院,并再次获胜。在一案中两次胜诉并推翻欧盟委员会裁定,非常少见,具有典型意义。


本案自2012年2月立案调查至今,7年时间历经两次行政调查和两次法院诉讼,代理律师始终抓住欧委会对中国企业滥用正常价值替代价的错误做法,包括替代价的披露问题、不可比产品的替代价认定等,两次在欧洲法院胜诉并撤销对济南玫德的反倾销措施,使得济南玫德能够继续维持欧洲市场,违法征收的反倾销税得以退回。欧盟委员会从“不披露”到“披露”,将任意性的替代价做法置于规则的约束之下,对欧盟滥用替代价的违规做法加以纠正,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本案由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烨律师和蒋岚律师全程协助客户,通过和当地律师合作,全流程参与欧盟委员会的行政调查程序和欧盟法院诉讼程序,帮助中国企业在遇到国外行政机关不公正调查时通过司法审查获得突破,维护客户在欧洲市场的重要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