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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代理“金刚文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

 2016-04-202644
[摘要]2016年04月19日,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文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公司代码为:836707。

2016年04月19日,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文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公司代码为:836707。


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致力于为旅游景区提供策划、文化旅游高科技体验装备建设的一体化服务。目前已经成为国内将工业、仿生机器人等新一代技术应用于文化旅游产业的领军企业,公司拥有机器人、机械装备、影视、软件、工业设计、电子、动漫、喷泉、塑形等多个学科门类的科技与艺术子团队,成为我国在文化科技人才专业门类最齐全的人才团队。


自成立以来,“金刚文化”先后获得“江苏省创新团队”、“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动漫企业”、“江苏省首批重点文化科技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 、“展览展示甲级资质”、“音乐喷泉乙一级”、“龙城英才计划-领军人才重点创业企业”、“常州创意文化产业产学研联合创新服务平台—网络游戏全体系引擎技术研发平台”、 “常州市文化与科技融合—先进文化企业”等诸多荣誉,多次承担“国家火炬计划”、“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江苏省科技计划”、“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等省部级科研计划。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海峰律师、律师俞铖、律师助理巩怡繁及其团队接受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本次挂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