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协助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取得混改方案批复
2019-08-027363
[摘要]近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得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近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得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是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持股100%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龙头企业,位居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第1位、世界工程机械行业第6位。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体“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有限”)是徐工集团的主体核心企业,旗下业务板块囊括了工程机械业务,以及挖掘机、重卡、矿业机械、塔机、装配式建筑、物流等新产业。 徐工有限为国企改革“双百企业”之一,同时也是江苏省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 本项目是本所继“宝武集团子公司转让宝钢气体控股权暨合资经营项目”、“国家电网旗下上市公司国电南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等项目后,又一项为国有企业、科研院所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及经营体制改革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例。 本项目由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张莉莉、丁启伟、方晓杰以及律师董君楠、鲁玮雯、卜平组成的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了法律服务并得到客户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