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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经办的“丰乐种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有条件通过

 2018-11-024201
[摘要]2018年11月1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丰乐种业”,证券代码:00071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54次会议工作会议审核有条件通过。

2018年11月1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丰乐种业”,证券代码:00071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54次会议工作会议审核有条件通过。


本次交易中,丰乐种业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同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路农业”)100%的股权。  


丰乐种业是中国种子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被誉为“中国种业第一股”,注册资本2.99亿元。公司实行以种业加农化为主导的大农业战略,拥有完整的科研、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体系,是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全国首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综合实力与规模居中国种子行业前列。


本次丰乐种业收购的标的公司同路农业是农业部颁发全国经营许可证的 “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现为“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中国种子协会AAA级信用企业”、“中国种子协会理事单位”、“四川省种子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绵阳市人民政府首批重点企业”、“鼎盛”商标获四川省著名商标。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李和金律师、吴忠红律师、王拥军律师,合伙人张东晓律师,以及李海燕、刘攀、邱子琪、韩亚萍、曹扉、吴乙捷、董思亮等律师及律师助理组成的律师团队接受丰乐种业的委托,为本次重组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