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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代理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发行5亿美元债券

 2015-12-118068
[摘要]2015年12月10日,锦天城律师作为发行人中国律师,代理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控股”)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保融发展有限公司(Hong Kong Baorong Development Limited)”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发行金额为5亿美元、利率为3.625%、2018年到期的债券,增信方式为跨境备用贷款协议(Standby Facility)、维好及流动性资金支持协议(Keepwell and Liquidity Support Deed)、股权回购权协议(Deed of Equity Interest Purchase Undertaking)。

2015年12月10日,锦天城律师作为发行人中国律师,代理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控股”)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保融发展有限公司(Hong Kong Baorong Development Limited)”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发行金额为5亿美元、利率为3.625%、2018年到期的债券,增信方式为跨境备用贷款协议(Standby Facility)、维好及流动性资金支持协议(Keepwell and Liquidity Support Deed)、股权回购权协议(Deed of Equity Interest Purchase Undertaking)。


该债券于2015年9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以下简称“发债新规”)实施后发行,锦天城律师协助发行人境内母公司天保控股取得了《发债新规》要求的国家发改委境外发债备案,并在发债完成后协助公司完成了国家发改委事后信息报告。


天保控股是由天津保税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代表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和天津航空物流区的区域服务职能,并负责上述三个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同时还参与了空客A320系列飞机天津总装线、中航直升机等重大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天保控股通过产融结合,初步形成了现代物流、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金融与投资四大主营业务板块,业务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供应、现代物流、航空、金融、汽车展贸、物业服务、房地产等经营领域。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朱林海及其团队成员合伙人陈苗洁、律师邱梦赟、律师助理涂翀鹏、董秋艳、钟杭,高级合伙人杨莹及天津分所的张璐、刘兵律师接受天保控股委托担任该项目的发行人中国律师,为该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进行中国尽职调查、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从中国法律角度修改各类交易文件、发债通函(Offering Circular)、协助公司取得国家发改委备案及事后信息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