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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代理的“内蒙古大厦”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获广东高院终审判决支持

 2017-02-075702
[摘要]2016年12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深圳市普华凯达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蒙帝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粤民终1232号,下称“本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的终审判决。至此,历时两年多的“内蒙古大厦”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委托人享有 “内蒙古大厦”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可争辩。本所律师全程代理蒙帝公司并取得了案件一审、二审的全面胜诉。

2016年12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深圳市普华凯达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蒙帝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粤民终1232号,下称“本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的终审判决。至此,历时两年多的“内蒙古大厦”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委托人享有 “内蒙古大厦”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可争辩。本所律师全程代理蒙帝公司并取得了案件一审、二审的全面胜诉。


筹建可追溯至上世纪末。从蒙帝公司2001年1月9日签订“内蒙古大厦”地块的出让合同,直至2014年8月14日颁发“内蒙古大厦”房地产权证,长达十多年的期间里,“内蒙古大厦”地块遭遇过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裁定“两度易主”,相关有权法院也一度通过执行回转试图厘清土地权属关系,但委托人及“内蒙古大厦”地块一直深陷多重查封、层层申诉的司法泥潭,“内蒙古大厦”因此也迟迟不能开工建设。在本所律师的努力下,广东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委托人对“内蒙古大厦”享有合法的产权,不仅为委托人及本所律师解决“内蒙古大厦”相关衍生民事纠纷及土地登记行政纠纷案件打开了有利局面,也为“内蒙古大厦”项目的动工和顺利竣工扫清了障碍。


本案由锦天城深圳分所高级合伙人许灵律师、宋征律师及经办律师胡银亮律师、徐际鹏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了包括诉讼方案设计、诉讼难点研究、出庭应诉、和解谈判等诉讼全程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