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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经办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获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2020-11-163183
[摘要]2020年11月13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振华股份”,证券代码:60306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49次会议审核通过。

2020年11月13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振华股份”,证券代码:60306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49次会议审核通过。


本次交易中,振华股份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丰化工”)100.00%的股权。


振华股份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对铬盐副产品及其他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振华股份掌握无钙焙烧工艺,并具有铬渣干法解毒、含铬废水回收处理、工艺副产品及固废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技术能力。本次振华股份收购的标的公司民丰化工主要产品有两大类:一是铬盐系列,装置产能为10万吨/年,产品包括重铬酸盐(重铬酸钠、重铬酸钾)、铬的氧化物(铬酸酐、氧化铬绿)、铬的硫酸盐(碱式硫酸铬);二是铬盐深加工产品,包括维生素K3等。本次交易完成后,民丰化工将成为振华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振华股份将在夯实现有主业的基础上,将持续挖掘柔性平衡生产能力,通过协同效应的持续发挥,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优化营销策略、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加强供应链优化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实现降本增效。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王立律师,合伙人杨继伟律师,资深律师吴旭日、王飞,以及律师助理王倩倩、蔡敬、林柱浩、张理清组成的律师团队接受振华股份的委托,为本次重组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