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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威华股份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项目

 2017-08-094049
[摘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华股份”)的委托,担任其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下称“本期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华股份”)的委托,担任其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下称“本期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向威华股份出具《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358号),认为威华股份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本期债券发行由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进行承销。


威华股份系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240,公司主要从事中(高)密度纤维板的生产与销售、林木种植与销售、稀土和锂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是全国大型中纤板生产企业之一、广东省最大的中纤板生产企业。


锦天城深圳办公室高级合伙人杨文明律师、律师魏苏川、实习律师黄圆丽、律师助理孙伟博组成的团队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