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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国金-创富租赁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6-07-222559
[摘要]2016年7月13日,国金-创富租赁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的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本专项计划由创富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富租赁”)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专项计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6年7月13日,国金-创富租赁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的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本专项计划由创富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富租赁”)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专项计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对承租人和租赁合同担保人享有的租赁债权。本计划通过设定优先级/次级受偿顺序的交易结构来实现内部信用提升。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规模为1.60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售规模为1.36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售规模为0.24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原始权益人创富租赁全额认购。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给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AA级评级。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后,将增加公司的流动资产,满足公司资金流动性需求,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王清华,律师许崇强、许玥、李屏及实习律师施珵、沈晓禹组成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资产买卖协议等全套文件的起草、审阅和修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