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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华鑫证券成功向Morgan Stanley Asia转让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股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7-09-226356
[摘要]2016年9月30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成功向Morgan Stanley Asia(以下简称“Morgan Stanley”)转让了双方合资券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15.67%股权,并于2017年9月8日完成正式交割。

2016年9月30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成功向Morgan Stanley Asia(以下简称“Morgan Stanley”)转让了双方合资券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15.67%股权,并于2017年9月8日完成正式交割。


包括前期意向性谈判在内,该项目整个交易流程历时近两年,涉及国资审批、证监会备案、美联储审批、商务部备案等多个备案、审批环节,交易文件多达几十份,锦天城律师代表华鑫证券与Morgan Stanley及其律师英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围绕原交易文件的处理、整体交易方案的设计、政策变化及国有资产监管对交易方案的影响、应对方案等复杂核心问题经过多轮彻夜谈判,最终顺利完成整体交易方案设计、签署全部交易文件并成功实施转让并交割。


摩根士丹利华鑫于2011年5月4日由华鑫证券和Morgan Stanley合资成立,成立时华鑫证券持有摩根士丹利华鑫三分之二股权,Morgan Stanley持有摩根士丹利华鑫三分之一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Morgan Stanley在摩根士丹利华鑫中持股比例将上升至49%,摩根士丹利华鑫亦成为2012年中国证监会修订《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后首家将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提升至49%的合资券商。据此,摩根士丹利华鑫将利用两方股东各自优势,依托Morgan Stanley的全球平台,把握中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和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所带来的机遇,进一步发展公司业务。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律师朱林海裘力,合伙人律师王剑峰,律师吴星钟杭组成的项目团队接受华鑫证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并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