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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招商财富-中信富通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一号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5-12-232332
[摘要]2015年12月15日,招商财富-中信富通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一号(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备案手续已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市无异议函函,将于近期上市交易。本专项计划由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具体托管职责由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履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该计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5年12月15日,招商财富-中信富通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一号(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备案手续已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市无异议函函,将于近期上市交易。本专项计划由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具体托管职责由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履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该计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赁债权。本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A档和优先B档。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给予优先A档资产支持证券AAA级评级,给予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AA级评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进行评级。本次发行已于2015年12月14日完成,发行规模3.628亿。


本所高级合伙人王清华律师,许崇强律师、许玥律师,律师助理李屏、沈晓禹组成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托管协议、资产买卖协议、资产服务协议、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等全套文件起草和审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