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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代理绿地集团境外全资子公司Greenland GlobalInvestment Limited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设立3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

 2014-10-215524
[摘要]2014年10月9日,锦天城律师作为发行人中国律师代理绿地集团境外全资子公司“绿地全球投资有限公司”(Greenland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设立30亿美元的中期票据计划。

2014年10月9日,锦天城律师作为发行人中国律师代理绿地集团境外全资子公司“绿地全球投资有限公司”(Greenland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设立30亿美元的中期票据计划。据此,绿地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可于2014年10月9日之后12个月内依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发行面值总额最多为30亿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算的等值金额)的分系列或分批的票据,用于绿地境外投资项目。该计划已于2014年10月10日起上市,由中银国际、汇丰银行、摩根大通及渣打银行作为联席安排行及交易商,并由绿地集团为该计划项下历次发行的票据进行跨境担保。


绿地集团创立于1992年7月18日,通过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并举发展,已形成目前“房地产主业突出,能源、金融等相关产业并举发展”的产业布局,在2013《财富》世界企业500强中位列第359位,在2013中国企业500强中位列第55位。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朱林海鲍方舟,合伙人陈苗洁,律师邱梦赟、律师助理唐纪远组成的锦天城律师团队作为本次中期票据计划项目的中国法律顾问,为该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并出具了中国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