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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资讯 > 交易案例 > 锦天城经办的“东尼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锦天城经办的“东尼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9-03-203942
[摘要]2019年3月19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595,股票简称“东尼电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9年3月19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595,股票简称“东尼电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东尼电子本次拟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年产3亿片无线充电材料及器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东尼电子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及其他金属基复合材料的应用研发、生产与销售,现阶段主要产品包括超微细电子线材、金刚石切割线及电池极耳。超微细电子线材具体又包括导体、复膜线,以及由复膜线进一步加工形成的无线感应线圈,上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人和医疗器械等领域;金刚石切割线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光伏和蓝宝石行业的硬脆材料切割领域;电池极耳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

 

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湖州市重点骨干企业、湖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湖州市企业技术中心、湖州市名牌产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湖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吴兴区6S管理十佳企业、吴兴区诚信守法企业等荣誉称号。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东尼电子将拓展公司在无线充电领域的布局,把握无线充电市场高速发展的机遇,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加强市场竞争力。

 

本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律师裴礼镜孙矜如、律师助理刘千迁等组成的项目团队接受东尼电子的委托,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