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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经办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友搏药业借壳上市)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2015-10-275966
[摘要]2015年10月26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芝堂”,股票代码:000989)向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搏药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友搏药业100%股权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91次会议审核通过。

2015年10月26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芝堂”,股票代码:000989)向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搏药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友搏药业100%股权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91次会议审核通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股份转让两部分构成:九芝堂向友搏药业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友搏药业100%股权;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向友搏药业实际控制人李振国转让8,350万股九芝堂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股份转让同时生效、互为前提。本次重组完成后,友搏药业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将持有九芝堂42.33%股份,成为九芝堂新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构成借壳上市。


九芝堂与友搏药业均属于中药行业。九芝堂为老字号中药企业,主要经营中药制剂,具有较强的医药工业实力、丰富的产品梯队、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友搏药业主导产品“疏血通注射液”在心脑血管中药注射剂行业竞争优势明显,市场份额较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九芝堂将弥补中药注射剂领域的空缺,通过与友搏药业的医药资源整合,挖掘业务协同,增强综合竞争能力。2012年度、2013年度以及2014年度,友搏药业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2,258.53万元、36,400.60万元以及40,331.65万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九芝堂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高。


本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合伙人胡家军、律师助理王廉洁、詹鹏志等组成的锦天城律师团队为九芝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