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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深圳燃气19亿元公司债券项目

 2017-12-263252
[摘要]近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39,下称“深圳燃气”)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项目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7)2303号文核准。本期债券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首期发行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目前,深圳燃气正与主承销商等共同协商首期发行相关事宜,将结合市场情况选择最佳时机完成首期发行工作。

近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39,下称“深圳燃气”)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项目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7)2303号文核准。本期债券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首期发行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目前,深圳燃气正与主承销商等共同协商首期发行相关事宜,将结合市场情况选择最佳时机完成首期发行工作。


深圳燃气是深圳市唯一的城市燃气供应商,主要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供应、液化石油气批发、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及燃气投资业务,目前在国内30个城市(区域)取得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深圳燃气也是深圳市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上市公司,最新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蒋毅刚律师、合伙人宋晏律师、资深律师黄友川及律师助理钟汶馨等人组成律师团队为本期债券发行工作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既深圳燃气2016年第一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后,本项目系蒋毅刚律师团队第二次担任深圳燃气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