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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经办的“金石东方”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获中国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2017-01-183077
[摘要]2017年1月17日,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金石东方”;股票代码:“30043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次会议无条件审核通过。

2017年1月17日,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金石东方”;股票代码:“30043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次会议无条件审核通过。


本次交易中,金石东方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海南亚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制药”)100%股权,交易作价人民币21亿元,并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8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涉及的税费及中介费用。


本次交易前,金石东方的主营业务是钢增强塑料复合管道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系该行业的龙头企业,并通过设立控股子公司在真空镀膜设备行业、通过投资垂直循环式立体停车库项目开始扩展公司在专用设备技术研发和制造领域的业务范围。亚洲制药主营业务为医药及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快克”和“小快克”系列产品是亚洲制药的核心产品,在行业内及消费者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在原有专用设备技术研发及制造的基础上,增加医药健康业务,将形成专用设备技术研发及制造和医药健康共同发展的业务模式。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合伙人王硕律师、詹程律师,项目组成员陆赟尤遥瑶司晓玲组成律师服务团队,接受金石东方的委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