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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成功代理最高院海事海商再审典型案例

 2018-02-024421
[摘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了一起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的涉外海事海商无单放货纠纷再审典型案件。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了一起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的涉外海事海商无单放货纠纷再审典型案件。


该起案件系由锦天城的客户,全球运力排名第一的集装箱班轮公司丹麦马士基航运有限公司,负责承运一批自国内出口至斯里兰卡的集装箱货物。海上运输途中,境内的出口商因贸易纠纷,在货物被运抵目的港前的两天时间内,向马士基公司要求变更目的港或退运。该要求遭到拒绝后,涉案货物因长期无人提取而遭到斯里兰卡海关罚没。该出口商遂在中国境内要求马士基公司承担货物赔偿责任。


对因目的港政府行为造成的货物损失是否应当由承运人承担,以及出口商在出口货物运输途中是否有任意退运权成了本案的核心争议。在此基础上,一审法院认为班轮业者不应对境外政府行为造成的货物损失承担责任,而二审判决则以船货双方互有过错为由,改判班轮业者承担一半的货物损失。


二审判决作出后,锦天城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本案件的再审期间,锦天城律师团队经过对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再次的仔细研讨,并经激烈的庭审辩论后,最高院改判马士基公司对货物罚没不承担责任。


本案件作为一起非常典型的海事海商纠纷,受到了海事海商领域从业人员的高度关注。本案历经三级法院的三次审理,其判决结果也多次变更,其背后也反映出该案件的争议性、重要性和复杂性,尤其是在缺少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的背景下,如何平衡国内出口商与国际运输的船东之间的利益,成了影响案件走向的重要因素。


如今,我国已是世界一流的航运大国,同时中国的进出口货物总量位居世界第一。在这份漂亮的成绩单背后,需要我国司法实践通过对船方及货方的利益、权责进行平衡和约定来维护,以此来促进以航运业为窗口的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此次锦天城成功代理的该起最高院再审案件,在涉外海事海商领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成功维护了客户利益的同时,也为今后处理和解决类似纠纷提供了典型样板。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放律师,以及资深律师陈非易律师,李毅杰律师助理为本次案件中的委托人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