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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协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19年二级资本债券

 2019-12-273468
[摘要]锦天城律师协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就公开发行2019年二级资本债券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于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5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

锦天城律师协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就公开发行2019年二级资本债券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于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5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


中国东方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系财政部控股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在圆满完成国家赋予的处置政策性不良资产历史使命后,中国东方积极开展商业化转型,基于不良资产管理的核心竞争力,把握重大特殊投资机遇,战略性完成金融服务平台布局。本期债券为中国东方发行的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票面利率4.18%,牵头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充实公司二级资本,以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营运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支持中国东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锦天城合伙人黄友川律师、律师刘昊、实习律师胡枫组成的服务团队担任中国东方的发行人律师,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具体包括尽职调查、审核债券发行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在此之前,锦天城律师团队亦为中国东方公开发行2019年三期的金融债券提供相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