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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海胜航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获得一次审核通过

 2016-06-163512
[摘要]2016年6月15日,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事宜,为海胜航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胜航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审核。

2016年6月15日,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事宜,为海胜航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胜航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审核。


本所律师在接受海胜航信委托后,根据协会的规定与要求,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全程参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制度设计、内部控制规范和积极协助客户具体落实相关自律规则要求。针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海胜航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和规范建议,协助海胜航信达到协会要求的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最终一次性获得协会的审核通过。


锦天城天津分所高级合伙人冯俊武律师、合伙人张昕华律师及冯艳娇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