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首页 锦天城概况 专业领域 行业领域 专业人员 全球网络 新闻资讯 出版刊物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订阅下载 CN EN JP
首页 > 新闻资讯 > 交易案例 > 锦天城协助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优质企业债券

锦天城协助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优质企业债券

 2021-08-052569
[摘要]近日,锦天城协助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控股”)成功发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优质企业债券即“2021年第一期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证券简称:21广物债01)。

近日,锦天城协助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控股”)成功发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优质企业债券即“2021年第一期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证券简称:21广物债01)。


本期优质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00亿元,基础发行额8.00亿元,本期债券与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均为AAA级。


此前,广物控股已于2021年01月25日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 (发改企业债券〔2021〕17号),核准广物控股发行优质企业债人民币45.00亿元,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


优质企业债券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为支持信用优良、经营稳健、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或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品种,企业须符合主体信用等级达到AAA等七个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优质企业债券,实行“一次核准额度、分期自主发行”的发行管理方式。


广物控股于2019年06月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实施战略性重组而成,是国家重点培育的20家流通领域大企业集团之一;广物控股连续十多年入围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在本期优质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杨文明,合伙人吴辉,资深律师李雅,律师向淑云黄悦珊组成的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项目经办期间,锦天城律师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机构通力合作、相互配合,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及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各方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