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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华能信托-锦诚五期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6-12-133569
[摘要]2016年12月5日,华能信托-锦诚五期资产证券化信托设立发行。本资产证券化信托计划由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为原始权益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6年12月5日,华能信托-锦诚五期资产证券化信托设立发行。本资产证券化信托计划由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为原始权益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基础资产为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对投资建设的已竣工交付工程项目享有的BT项目应收账款及其他相应权利。本项目通过设置优先级/次级分层机制来实现内部信用增级,由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信托期间不足以支付优先级信托单位份额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本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信托份额为6.3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证券化信托份额为6亿元,次级资产证券化信托份额为0.3亿元,由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全额认购。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胡洁律师,合伙人周小梅律师,律师滕云,张力,瞿璞等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了相关信托文件、补充协议、资产买卖协议、资金保管协议、监管协议、承销服务协议、差额支付承诺函等全套文件的起草、审改以及本项目商务谈判等全过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