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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深圳燃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2013-12-233193
[摘要]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1139SH,以下简称“深圳燃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2013年12月20日成功发行,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亿元已全部到账。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1139SH,以下简称“深圳燃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2013年12月20日成功发行,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亿元已全部到账。发行完成后,该1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建设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工程及天然气高压管道支线项目。


深圳燃气系深圳市唯一的城市燃气供应商,拥有深圳市30年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系国内燃气行业第一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A股上市公司,锦天城深圳分所蒋毅刚律师、宋晏律师、陈长红律师、傅麒霖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接受深圳燃气的委托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此外,蒋毅刚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今年还协助深圳燃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功注册8亿元短期融资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