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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行政政策】上海市各区扶持政策法律分析(三)

作者:全开明 杨莹毅 臧怿 柴文龙 2020-03-23

导读:新冠疫情期间上海以及全国出了很多政策,但是过于庞杂和操作性差,有鉴于此,我们通过对政策解读并归纳,形成了一系列文章,文章架构是基于以下排列:科技-小微-金融-酒店(餐饮)-生产-外贸进出口-建筑-文化-教育培训-园区(物业)-运输,每个行业会分五个维度进行解读,包括财税-金融-房租-行政-司法等维度展开。



分区篇及实务操作(二)



1. 闵行区


(1)    政务服务


调整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工作时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闵行区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将于2020年2月3日起对外服务。


建议选择“不见面审批”业务办理模式。建议各社会组织或服务对象尽可能选择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www.shanghai.gov.cn),在线申报申请办理登记业务,避免人员聚集。


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概要办理流程为。各社会组织或服务对象网上提交预审材料------预审通过------将相关材料原件邮寄至上海市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民政窗口(莘东路505号3楼)------审批完成------证书及文书材料等邮寄回原预留地址。


(2)    对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


加强对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对企业陆续复工期间临时增加用工的,搭建企业间供需沟通平台,实现短期内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做好劳动关系指导协调。


2. 静安区


参见上海市政策


3. 宝山区


(1)    法律援助服务


《宝山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宝发改〔2020〕39号)规定: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


(2)    政务服务


加大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帮办服务力度。采取积极有效的“一对一”“多对一”帮办措施,落实好国家、市、区相关政策。加大“一网通办”服务力度,主动高效服务、加强统筹协调、简化办事环节,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各街镇园区)


(3)    绿色通道


扶持资金的拨付采取绿色通道。为提高扶持资金的时效性,本政策意见涉及的我区“1+9”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简易程序执行,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 嘉定区


(1)    法律援助服务


提供疫情相关咨询服务。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咨询服务,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    政务服务


《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台促进规模企业发展的12条新政》规定: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智慧政务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开通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安排专人全程服务。


《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台促进规模企业发展的12条新政》规定:强化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局镇挂钩等机制,建立“一企一档”,加强区领导及各委办局、街镇领导对企业的联系和服务,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企业服务专员,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的指导,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


(3)    信用服务


《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台促进规模企业发展的12条新政》规定: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生产订单完不成或者产品交付不及时,出现的失信行为,经主管部门认定,采取便利的信用修复流程,消除不良影响,规避失信风险


(4)    绿色通道


开设企业证照办理绿色通道。为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中小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启动“容缺受理”模式,应急办理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指导企业向市级、国家级部门申办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紧急防疫或区重大项目,开启24小时无休办理模式。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加快评审。对经认定的重点防控疫情项目同步启动环境影响评价、同步落实环保措施,确保项目以最快速度落地投产。


5. 金山区


(1)    法律援助服务


《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建立涉企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专席服务,组建律师、公证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加强合同纠纷、消费纠纷、劳动纠纷调解,强化诉调对接,促进涉疫情纠纷非诉讼方式解决。


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67962253。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服务期限:从2020年2月12日起至3月15日,服务期限是否延长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另行发布公告。


(2)    政务服务


《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优化审批流程。积极发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用,扩大“随申办”应用服务覆盖面,依托市“企业服务云”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一批不见面审批事项落地。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运输企业的相关紧急审批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启动“容缺受理”模式,开辟绿色通道,应急办理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等事项。借助信息化手段,为在金生产型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网络报批平台,进一步方便和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尽早复产。设立专用窗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进口通关模式,全时守候,确保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发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免费专业配送。


(3)    信用服务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规范执法,审慎处罚,对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的,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导致的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不纳入失信名单。


(4)    优化审批流程


积极发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用,扩大“随申办”应用服务覆盖面,依托市“企业服务云”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一批不见面审批事项落地。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运输企业的相关紧急审批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启动“容缺受理”模式,开辟绿色通道,应急办理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等事项。借助信息化手段,为在金生产型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网络报批平台,进一步方便和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尽早复产。设立专用窗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进口通关模式,全时守候,确保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发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免费专业配送。


(5)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规范执法,审慎处罚,对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的,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导致的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不纳入失信名单。


(6)    绿色通道


加快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依托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加快市、区产业政策落地落实。优先保证各类涉企扶持资金的拨付进度,解决企业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等实际困难。


开启理赔绿色通道,提高对疫情受困外贸企业的理赔效率。因疫情原因,导致出口企业与国外商家发生合同纠纷而开展法律诉讼的,经认定后,对产生的律师费、翻译费等给予100%的补助,每家最高补助20万。


6.  松江区


(1)    法律援助服务


《松江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G60科创走廊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对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由政府通过购买法律服务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做好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


(2)    政务服务


《松江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G60科创走廊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服务效率。除涉及安全、民生等事项,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执法检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共部门要全力做好能源、资源和通讯信息保障。


(3)    信用服务


《松江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G60科创走廊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帮助企业修复信用。在引导企业自主填报信用承诺、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积极消除不良影响并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予以信用修复。


7. 青浦区


(1)    政务服务


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大力推行全程“不见面”无纸电子化登记,基于标准化材料、电子化流程、智能化审查,构建企业设立登记“高速公路”,大幅减少人工干预,为企业设立登记提供“即报即办”服务;同时通过上述方式申请设立企业的,申请人只需对使用住所的合法性进行承诺,免于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通过压缩环节、容缺办理、结果邮寄等方式,减少纳税人往返次数。


加快各类退税业务办理。做好跨境贸易便利化相关工作,落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覆盖办理出口退税业务,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做好各类企业政策性退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工作,推广网上申请退税办理业务,提高退税审批速度。


支持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发展。各镇、区属公司应加强与重点企业、重点园区的联络沟通,解决企业困难。开辟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在政策申请、用工复工、资金周转等方面的绿色通道,帮扶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企业“有求必应”制度。做好“店小二”,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困难。


8. 奉贤区


(1)    政务服务


全面实行“一网通办”,疫期涉企事项原则上都在网上办理,切实减少环节、精简材料,真正实现“零跑动”。确需线下办理的,由区行政服务中心或职能部门派员上门办理或全程“帮办”。在企业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启动“容缺受理”模式。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遇到特殊困难的企业,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2)    审批绿色通道


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对企业兑现专项资金扶持,对符合兑现条件的扶持项目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兑现扶持资金。对已申报国家和市级专项资金补助并成功的项目,提前兑现应由区、镇配套的资金。


超前服务,提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对拟定的产业项目准入,不进行集中式会议评审,改由区政府领导按分工负责原则签批;项目开工涉及发展改革、规划资源、建设管理等部门的前期手续,在疫期加快审批,确保疫期后早日正式开工。


搭建区内企业上下游供需信息平台,加强原辅材料供应、加工生产和流通环节配对,引导区内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做强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全面实行“一网通办”,疫期涉企事项原则上都在网上办理,切实减少环节、精简材料,真正实现“零跑动”。确需线下办理的,由区行政服务中心或职能部门派员上门办理或全程“帮办”。在企业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启动“容缺受理”模式。


9.崇明区


(1)    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法律服务,对企业存量订单、建设工程工期等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财政局)


一、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多渠道法律服务


1.开设疫情防控应急法律服务专属通道。通过电话、网络及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综合运用公证、调解等服务途径,及时回应涉疫情企业反映的问题,对涉疫情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帮助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克服困难。


2.畅通线上服务快捷通道。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上海法网、上海法网app等线上服务优势,为企业及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咨询。利用“一网通办”、“智慧公证”等网络平台,及时为企业办理网上行政审批和公证事项。


3.建立现场服务预约通道。优先使用“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等方式办理公证等法律服务事项。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业务,采取电话或网络预约制,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汇集,提高服务效率。


4.加大线上办理的推广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崇明”)、网络媒体等媒介,持续加大对我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法律服务机构线上服务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通过远程方式寻求法律服务,推动“不见面”也能“办成事”。


二、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多方位法律指引


5.加强共性法律服务需求沟通协作。根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反映的纠纷问题,系统分析研判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法律服务的需求,及时向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通报信息,加强涉疫情法律服务的业务协作和执法协调。


6.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指导。组织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士深入研究企业提出的涉疫情法律问题。就企业普遍关心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的法律适用、合同履行障碍造成的法律后果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专业权威、快捷方便的指引。


7.加强重大法律问题的宣传引导。利用各级宣传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及相关法律问题解读,确保企业信息获取渠道畅通,坚定抗疫情、渡难关的信心。


三、建立专业法律服务力量参与机制,为企业平稳过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8.组建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团队。组建以律师、公证员等专业力量为主体的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团,发挥专业优势,就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的企业合规、合同履行、风险防范等法律问题,开展针对性指导解答,提供法律服务。


9.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专业服务。发动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涉疫情企业的劳动争议等各类矛盾调解,鼓励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通提前预约渠道,为企业提供便利,依法支持和配合企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建立公益法律服务机制,努力减轻疫情对企业发展影响


10.鼓励公证机构开展公益公证服务。优先为本区受疫情影响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公证服务咨询,依法办理不可抗力相关公证事项,鼓励公证机构为防疫重点企业减免相关事项的公证服务费用。


11.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等活动,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中小企业和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定向提供免费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2)    政务服务


《崇明区全力防控疫情支持和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沪崇府规〔2020〕1号)规定:优化企业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一网通办”的优势,大力推进“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减少办事人跑动,减少人员集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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