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代理的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案入选2015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2016-04-222427
[摘要]锦天城合伙人姚晓洪律师参与代理的浦江亚环锁业有限公司与莱斯防盗产品国际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4月21日公布的2015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该案因涉及涉外定牌加工的法律问题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锦天城合伙人姚晓洪律师参与代理的浦江亚环锁业有限公司与莱斯防盗产品国际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4月21日公布的2015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该案因涉及涉外定牌加工的法律问题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写到:在委托加工产品上贴附的标志,既不具有区分所加工商品来源的意义,也不能实现识别该商品来源的功能,故其所贴附的标志不具有商标的属性,在产品上贴附标志的行为亦不能被认定为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
判决书还指出:商标法保护商标的基本功能,是保护其识别性。是否破坏商标的识别功能,是判断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的基础。
本案于2011年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历时近5年,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对涉外定牌加工问题的首次正式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