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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500万元!网店攀附“华为”商标被判侵权

 2022-07-04541
[摘要]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例涉及手机云台网络销售商攀附华为公司商誉的商标侵权案件,对华为公司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500万元予以全额支持。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例涉及手机云台网络销售商攀附华为公司商誉的商标侵权案件,对华为公司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500万元予以全额支持。

尚派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营业务是线上数码产品销售。为提升店铺销量,尚派公司积极攀附华为公司商誉,在其网店销售的手机云台商品名称中添加“华为”字样,在产品展示图中使用“华为”“图片”标志。同时,店铺中出现对华为“图片”商标花瓣数量及英文字符作了部分改动的“图片”标志。此外,该店铺还向消费者展示虚假的华为网络渠道销售授权书,营造产品与华为公司相关的假象,使消费者产生误认。

杭州中院一审认为,尚派公司将“华为”设置为搜索关键字、在产品展示图中突出使用“华为”“图片”标志的行为,可对消费者产生识别商品来源的功效,对华为公司50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全额支持。

(本文资料来源于2022年7月8日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