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正式公布市场准入清单
[摘要]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3月12日公布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EU-China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市场准入清单内容及相关新闻稿,此清单的公布意味着CAI向最终通过和批准程序的进一步迈进。
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3月12日公布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EU-China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市场准入清单内容及相关新闻稿,此清单的公布意味着CAI向最终通过和批准程序的进一步迈进。
承诺清单由多个复杂的附件组成。双方同意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采用所谓“混合方式”来制定承诺清单。对于承诺清单解读如下:
附件一和附件二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被禁止的业绩要求和对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非歧视性要求等承诺方面采用了负面清单法。附件三对影响市场准入的数量限制(如所谓的“经济需求测试”或有限数量的许可等)的承诺采取肯定列表的方式。最后,附件四说明了哪些额外的保留和限制适用于企业内部调动人员和商务访客的入境和临时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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