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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外资审查(FDI Screening)框架修订:临时政治协议达成,成员国机制将“强制化”,最低审查范围趋于统一

 2026-02-0427

2025年12月11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就修订欧盟外国直接投资(FDI)审查框架达成临时政治协议。欧盟层面认为,本轮修订将使投资审查体系更为健全、连贯并更具战略性,重点在于增强欧盟识别并共同应对外国投资对安全与公共秩序潜在风险的能力,同时在制度上进一步确认对外国投资的审查将趋于严格化、规范化。

- 成员国机制强制化:要求所有成员国建立强制性外资审查机制,并辅以统一的国家规则最低要求,以确保欧盟范围内筛查的一致性与可预期性。

- 最低强制审查范围:设置共同最低审查范围,确保所有成员国对一系列核心敏感和战略领域的外国投资进行评估(成员国可在最低范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 扩大间接控制覆盖:将审查范围扩大至由欧盟投资者实施、但最终由非欧盟国家个人或实体拥有或控制的投资安排,强化对间接外国控制路径的识别与规制。

- 筛选标准与聚焦审查:引入筛选标准,确保成员国主管机构网络与欧盟委员会的协作机制主要聚焦于可能敏感案件,提升审查资源配置效率并减少对非敏感交易的不必要干预。

- 透明度要求提升:要求成员国公开其审查机制的适用范围指引,并在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中提高透明度,以降低制度不透明导致的交易不确定性。

- 程序要素最低标准统一:确立欧盟内部关键程序要素的统一最低标准,便利在多个成员国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集团开展投资交易,并呼应2024年德拉吉报告关于提升欧盟整体规则一致性与竞争力的政策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