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庭综合办成立 助推破产改革更有力
[摘要]2019年1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设立全国第一个破产法庭。
2019年1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设立全国第一个破产法庭。两年以来,深圳破产法庭在提升审判质效、推进改革试点、确立裁判规则、培树典型案例等方面取得很大进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建设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改革要求,不断将深圳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推向纵深,增强破产审判和司法事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市中级法院成立了深圳破产法庭综合事务办公室,该机构为破产法庭副处级内设机构,统筹改革调研、审务管理、司法服务等破产审判综合事务,并任命景晓晶同志为综合办主任。
破产法庭综合办将全面履职破产改革“参谋员”、审判事务“管理员”、综合事务“协调员”,承担以下主要职能:
一是服务推动改革。开展理论实践调研、制度探索,为改革创新提供智囊辅助,高效落实破产制度综合改革任务。
二是优化审判管理。管理破产法庭审判辅助事务,全面做好审判态势分析,服务保障破产审判工作开展,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三是保障司法事务。统筹办理破产审判相关事务,加强对外宣传交流,做好司法事务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站在崭新的起点上,深圳破产法庭将秉持改革的初心和使命,加强综合服务保障破产审判,发挥好先行示范作用,为深圳“双区建设”和破产制度改革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