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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出版刊物 > 法律观察 >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

 2021-11-02413
[摘要]2021年11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裁定进口自中国的受到补贴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据此,美国商务部将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征收反补贴税。

2021年11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裁定进口自中国的受到补贴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据此,美国商务部将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征收反补贴税。

2021年10月1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本案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最终裁定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补贴率分别为18.34%和11.95%,6家未应诉企业的补贴率为448.70%,中国其他企业统一补贴率为12.93%。

2021年7月2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本案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补贴率分别为4.09%和23.43%,未应诉企业的补贴率为435.06%,中国其他企业统一补贴率为20.47%。

2021年3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位于美国海关编码8427.10.8030,8427.10.8070,8427.10.8095,8427.20.8020,8427.20.8090,8427.10.8010,8427.10.8020,8427.10.8090,8427.20.8000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