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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出版刊物 > 法律观察 >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发放药品电子注册证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发放药品电子注册证的公告

 2022-10-09257
[摘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国家药监局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发放药品电子注册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国家药监局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发放药品电子注册证。

《公告》提出药品电子注册证发放范围为自2022年11月1日起,由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药品再注册、药品补充申请、中药品种保护、进口药材、化学原料药等证书以及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证照授权、扫码查询、在线验证、全网共享等功能。


(本文来源:2022年10月9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