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发布《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摘要]为加强商标管理,统一执法标准,12月13日,国知局发布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为加强商标管理,统一执法标准,12月13日,国知局发布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标准》共三十五条,对现行商标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商标被许可人未依法标明其名称和商品产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未履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义务,未履行商标印制管理义务,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等九类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细化规定。
(本文资料来源于2021年12月15日国知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