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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1-02-051092
[摘要]近年来,山东省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近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特别是2020年“破风”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市场救治和出清功能,坚持“积极拯救”和“及时退出”并用,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破产长期未结积案,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1750件,同比增长43.2%。破产结案取得重大突破,审结各类破产案件1875件;尤其是审结破产清算、重整和和解案件87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96.2%。

一、全面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山东高院作为全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单位,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12条配套措施,其中针对破产审判工作,制定了加强破产审判组织专业化建设、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切实降低破产成本等目标任务。一年来,经过全省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上述目标任务落实取得重大成果。2020年4月,济南、青岛破产法庭相继挂牌成立,2020年两破产法庭共受理破产案件227件,审结232件,完成“僵尸企业”出清130件;全省法院适用简易快速审理机制,简单破产案件审理用时缩短到6个月以下;全省法院普遍实行网上破产办理,在提高效率的同时,破产财产处置成本减少约5%。

二是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助推实现“腾笼换鸟”。2020年,山东高院出台“僵尸企业”出清司法处置方案,在全省开展破产案件清理专项行动,实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团队”,全年共完成出清省属困难企业和“僵尸企业”出清案件48件,全面实现“僵尸企业”出清提质增效。

三是发挥企业救治功能,服务“六稳”“六保”任务。2020年,山东高院制定了促进破产重整、落实“六保”任务8项措施,依法将重整、和解成功企业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注重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医治病企”功能作用,综合运用多元化债务清偿手段,用创新性方式熔断担保圈,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保障劳动者生存利益。

四是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凸显维护公共利益。2020年3月,面对严峻的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山东高院制定了疫情期间保障困难企业发展10条意见,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暂时性周转困难的企业一般不做破产处理。依法支持防疫、抗疫急需物资生产企业恢复生产,为服务疫情常态化防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五是做好“执转破”案件审理,助力解决“执行难”。2020年,全省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充分做好破产审判和执行案件移送的有序衔接,受理和化解了一大批“执转破”案件,助力“执行不能”的被执行企业依法彻底退出执行程序、退出市场,最大限度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依托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一是全面推行网络债权人会议,有效降低破产成本。2020年,全省法院努力克服疫情因素给破产审判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引导管理人、债权人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避免因疫情因素造成案件处置拖延,给当事人参加会议、表决事项带来极大便利。

二是大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2020年,全省法院继续大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利用淘宝、阿里巴巴等网络平台发布审计、评估机构招募公告,确保了财产处置价值最大化。

三、破产审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适用破产案件简易快速程序,有效提高审理效率。2020年,山东高院出台《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工作指引》,指导全省法院进一步简化破产办理流程、合并审理环节、缩短处置周期。

二是落实院庭长带头主办案件制度,发挥办案引领作用。全省法院积极推行院领导主办破产案件制度,实行院领导+庭长+员额法官办案模式,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均建立破产审判专业团队,破产审判力量不断增强。在此次评选出的破产审判10大典型案例中,院庭长带头主办6件,切实发挥了破产办案引领作用。

三是构建常态化司法行政协调机制,凝聚破产工作合力。2020年,山东高院积极向省人大提出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明确各参与部门具体职能的建议,并推动写入地方条例;2020年9月,山东高院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破产办理的会商纪要》,主要规定了金融机构债权人积极参与推动破产程序、支持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建立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对促进破产企业重整再生、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16地市法院均与当地政府会签了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文件,4个地市与11家部门会签单项文件。多个地方党委、政府专门成立由市长任组长,法院、金融、公安、信访、税务、人社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支持企业依法重整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破解破产难题、凝聚工作合力。

四是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管理方式,完善监督指导机制。山东高院高度重视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地法院建立破产管理人市场化选任机制,完善管理人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破产管理人行业自律与业务指导。

 

四、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一是提高破产债权回收率,有效保护债权人利益。2020年,全省法院严格按照破产法规定,通过优化破产财产处置方式,降低破产财产处置成本,确保破产财产回收率稳步提高,不断提高债权人债权回收的获得感、满意感。

二是坚持依法优先保护原则,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利益。2020年,全省法院在工作中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处置的原则,充分听取各利益主体的意见建议,认真细致地做好释法析理工作,优先保护职工债权人、购房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伴随着民法典的正式实施,破产审判也迎来了新的契机和更大挑战,个人破产制度、法人破产制度的完善以及破产欺诈行为的规制等势在必行。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快破产审判改革与创新步伐,以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破产审判各项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把有限的市场资源快速、有效地调整供给给有生存机会和发展前景的其它市场主体,为优化营商环境增添新动力,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