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
[摘要]2月1日,国家外汇局、人民银行联合公布《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2月19日起实施。
2月1日,国家外汇局、人民银行联合公布《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2月19日起实施。
《指引》所指跨境业务是指境内外机构、境内外个人发生的跨境本外币收支活动和境内外经营活动。银行对跨境业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工作,应贯穿整个跨境业务流程,包括客户背景调查、业务审核、持续监控、信息资料留存及报告等。《指引》从客户尽职调查,业务风险识别与尽职调查、报告制度和资料留存、内部控制等方面规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