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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整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

 2020-12-301286
[摘要]12月18日,上海高院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12月18日,上海高院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告》明确,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徐汇区、杨浦区、普陀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除此以外的其他管辖仍按照《上海高院调整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 行政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规定的执行。

(本文资料来源于2020年12月18日上海高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