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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商务委等部门公布《上海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

 2026-01-0427

近日,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商务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再投资20条”)。再投资20条主要包括如下事项:

在鼓励企业境内再投资方面,共15条,包括:支持多种方式再投资、强化项目协调服务、优化土地要素配置、鼓励技术升级改造、引导支持国内生产、支持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支持参加服务业对外开放试点、简化医疗器械转产流程、开展药品批发多仓协同、便利食品连锁经营、落实利润再投资税收政策、引导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优化外汇登记和资金使用流程、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拓宽再投资融资渠道等。

在优化投资促进服务方面,共5条,包括:推动构建高水平招商引资新模式、加强中心城区和新城招商对接、推进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试点、加强投资促进政策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