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审理指导意见
2026年9月7日,最高法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
《意见》共5部分24条,规定涉人工智能侵权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合理范围内处理合法公开且个人未明确拒绝的个人信息用于模型训练,一般不认定侵权。明确AI换脸拟声、网络开盒、算法差别定价、仿冒名人带货等责任;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接通知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担责。文件还规定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侵权举证、开源软件责任、自动驾驶事故赔偿及涉人工智能证据审查规则;利用人工智能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的,依法罚款、拘留或追究刑责。
(本文资料来源于2026年9月14日最高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