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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出版刊物 > 法律观察 > 欧盟对中国电镀铬钢作出反倾销初裁

欧盟对中国电镀铬钢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2-06-01322
[摘要]2022年5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电镀铬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中国2家抽样企业分别获得33.2%和53.9%的反倾销税率,其他未抽样合作企业获得36.7%的税率,中国其他企业统一税率为77.9%;巴西企业获得了52%的统一税率。

2022年5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电镀铬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中国2家抽样企业分别获得33.2%和53.9%的反倾销税率,其他未抽样合作企业获得36.7%的税率,中国其他企业统一税率为77.9%;巴西企业获得了52%的统一税率。

2021年9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电镀铬钢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的欧盟海关编码为7210 50 00和7212 50 2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损害分析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